3月9日,河南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院党组成员、全院干警、人民陪审员以及司法监督员等参加了会议,河南县委第三督导组组长公保杰同志及各成员莅临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永山同志作了动员讲话。
他说,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在全党深入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确保司法公正、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人民法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客观要求,全院领导干部和全体干警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着力在解决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要突出法院特点,把教育实践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成效、办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以司法作风的不断改进和司法公信力的不断提升,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的新河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上,县委第三督导组组长公保杰同志就我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他说,在全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中央在新世纪新阶段,面对世情、党情、国情的深刻变化,深入分析党所肩负的历史任务和党员队伍状况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为此,要按照中央和县委的要求,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要始终贯穿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按照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努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提升在多民族地区的执政能力,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以党的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全面推进我县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他还说,人民司法是人民的司法,只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把为民司法牢记在心,才能带着群众感情办案,也才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人民法官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法院工作的第一标准,使人民司法事业获得人民群众最广泛的支持。
会上,参会人员还就河南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全院党员“四风”四存在的问题,认真填写了民主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