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信息补录补正工作的安排,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将各部门书记员统一纳入到立案庭进行管理,并将全部应录的案件分配到每一名书记员手中,同时召开了安排部署会。
院长赵永山提出了具体要求:一、全院要高度重视信息补录补正工作,要切实负起责任,督促本院书记员做好信息补录补正工作,立案庭必须随时掌握补录补正工作,要做好答疑解惑及上传下达工作,要随时检查、跟踪此项工作。二、对于会上通报的我院需要补录的案件数量,要求详细摸清底数,核对相关数据,确保底数正确;三、要制定补录计划,对案件信息数据录入规范、完整、真实,保证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信息补录工作的圆满完成。
会后全院上下积极行动起来,为书记员下达每日完成的补录任务,办公室认真配合,对补录工作需要的设备重新进行调试,并增添电脑,加开补录端口,确保补录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书记员和审判员克服我院新办公室未搬入、旧办公室已被拆、内外网均未通、裁判文书电子版无一存档、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信息量多、资料收集难度大的的实际困难,对需要补录的案件通过集体调档、专人清点和保管、专人补录、复查的方式开展补录补正工作。在确保安全和保密的前提下,4名书记员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利用晚间、节假日、双休日时间,合理调配,加班加点,提前19天完成了在5月25日前完成补录工作的目标任务。
在补录补正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诸如历史数据无法采集、个别信息无法录入、数据显示不全、一些信息与其他单位的要求有冲突等问题,造成补录困难。针对发现的问题,我院一方面加强与省院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