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青发[2011]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促进基层党组织权力规范运行,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生机活力,现结合法院实际,就全院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切实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要着力提高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及时向党员公开事关发展大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广泛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党员的民主权利,发展党内民主;要着力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组织带领人民群众的本领,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政治参与热情和聪明才智,听取民意,集中民智,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科学发展、务实为民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要着力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实现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通过实行党务公开,逐步形成经常、规范、有序的党内管理机制,确保党的基层党务公开取得实效,确保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
(二)基本原则
——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要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确保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注重实际效果,防止形式主义。
——结合实际,积极稳妥。依照本院的实际情况,尊重群众的合理要求,把党务公开与财务公开、审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做到既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又科学规范,合理安排、稳步实施、有序推进。
——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支部的特点,全面了解,把握不同岗位、不同群体党员的需求,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和情况反馈,及时加以调整完善,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从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是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应在最大限度上进行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工作部署、机构调整、组织生活、公开承诺、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关爱激励党员和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履行“一岗双责”,勤廉“双述双评”,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培养锻炼,干部监督制度及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参与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社会关注、复杂疑难案件的审理,审判工作中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情况
9、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一般应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程序应把握以下四个环节。
1、制定目录。党支制定党务公开目录。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支部应制定工作方案,报请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3、收集反馈。支部应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全面真实地反馈。
4、归档管理。支部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工作。
(四)党务公开的方式
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合理确定形式,做到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便于操作。同时,开展党内事务问讯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五)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既体现时限性和有效性,也体现经常性和动态性。
四、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
1、召开全院党务公开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党务公开工作;成立本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工作。
2、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贺国强同志在全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以及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等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推行党务公开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为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组织实施
1、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按照本院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提出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方案(包括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及时限等),并提交院党支会议研究审定。
2、分类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在党内外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党务公开内容准确、全面、真实。
3、根据工作需要,添置必要的硬件设施,设置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意见箱等,公布党务公开电话,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等。
4、建立健全台帐资料(包括会议、活动纪录、文件、意见反馈、公开的原始资料、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建章立制
1、制定和完善党务公开有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分别建立党务公开的例行公开、依规申请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
2、加强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组织观摩交流和座谈研讨,互相学习借鉴,不断提高党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四)完善提高和工作总结
支部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为迎接县有关部门验收做好准备。
五、党务公开的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政治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的要求,建立由党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2、确定党务公开联系点。党务公开要坚持自下而上、由点到面的工作格局。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审监庭支部作为本院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
3、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向广大党员和群众广泛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和方法、步骤,及时报道党务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注意总结推广党务公开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调动党员、群众参与和监督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