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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门卫值班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4-05-27 16:59:22 打印 字号: | |

        为维护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单位有一个安全、整洁、文明、高效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门卫实行值班制度,做到认真负责,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岗。

2、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作好防火、防盗工作,对寻衅闹事、威胁单位安全、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的人员,门卫应及时采取措施,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报告、报警。

3、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的检查登记工作。外来人员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来访人员要求会见院领导的,需与院领导联系,经同意后,方可登记进入。

    4、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院内。禁止外来人员在单位内推销商品、收购废书废报、废旧物品。

    5、每天认真做好单位庭院、各办公楼、卫生间的卫生,及时清运垃圾,保持办公区无杂物、纸屑及其他垃圾,做好全天保洁。

    6、认真做好单位院落的花草树木的浇灌管理。

    7、每天负责全院报刊、信件的分发,做到准确无误,不得遗漏丢失。

责任编辑:马明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