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为切实加强政法干警队伍建设,严肃政法机关工作纪律,下发了《青海省政法干警八条禁令》。我院党组高度重视,10月10日上午,组织全院干警对“八条禁令”的规定进行了认真传达学习,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贯彻落实意见。
院党组强调,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省委政法委针对一些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政法队伍整体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的问题,围绕政法干警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内容,制定出台具有刚性约束力的“八条禁令”,提高政法队伍整体形象和执法司法公信力的重大举措。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出台“八条禁令”的重要性、必要性、严肃性、紧迫性,不断加强法院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把学习“八条禁令”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在工作、生活中,始终保持高度自觉、高度清醒、高度警觉,严于律己、严格执行、令行禁止;院领导要带头引导全院干警真正使各项规定要求和 “八条禁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院党组提出将“八条禁令”印发至每个政法干警,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相互交流学习心得等多种措施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深刻领会。对违反禁令的人和事经举报落实的,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并与年终考评、晋职、晋级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