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河南县人民法院按照省、州法院的要求,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公开”平台建设,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执行制度,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取得了阶段性效果。现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为提高广大法官对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院党组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自今年4月起,将三大平台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河南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实施方案》,同时向县人大专题汇报,争取支持。在推行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方面,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庭室负责人协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加快科技强院步伐,进一步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是落实司法公开要求的重要依托,我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效能地推进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数字化法院”。一是新的审判业务用房建成投入使用后,我院立即与当地通信部门取得联系,投资7万8千余元,对业务用房以及综合用房的各个房间架设了网络管线,保证各房屋内均能开通法院局域网和互联网;二是突破传统思维方法和工作方式,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勇于担当,迎难而上,在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下,投资2万元,对原有的防火墙、距阵陈列等设备进行了更新,使我院现有设备的先进性列入全省法院之前;三是为了加强我院与媒体的沟通,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推进审判公开和司法公正,促进我院新闻宣传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在制定《河南县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若干规定》的基础上,指定了两名工作人员担任我院新闻发言人,适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法院工作信息、案件审理情况等内容,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四是充分认识到利用先进技术与提高司法能力、服务群众的关系,开通了法院动态、裁判文书以及法官论坛等11个窗口,与中国法院、青海法院等网站进行链接的“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网”,目前在该网站仅编发法院动态就达80期,点击数达6千人以上,在全国基层法院中,发稿排行第71名,跻身全国法院百强。五是开通法院官方微博是2014年推进司法公开的又一个突破口。今年4月,我院分别在新浪、人民、腾讯网开通了官方认证的微博,通过微博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公众期盼,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司法知情权需求,目前三个官方微博共转发各种信息1239条,粉丝4611人。其中,仅新浪微博中,原创108条,转发974条,粉丝4392人。同时,以微博图文的形式对二起刑事案件和开展的“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进行了直播。六是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大力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开通了河南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网站,并在与最高人民法院的举报网站联网对接的基础上,通过手机信息等形式对外公布网站及联络方式,至今未接收一条举报线索;七是积极创新信访接访方式。近年来,虽然我院尚未受理过群众涉诉信访案件,但为了免去信访群众的舟车劳顿,降低信访人的诉求成本,在上级法院的支持下,开通了与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法院联网对接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为今后来访群众向上反映和解决问题提供了快速通道;八是让干警真正了解不懂信息技术的干部不算优秀干部内涵。近年来,虽然我院新增人员多,但大多是法律专业,对计算机运用知之甚少。为此,今年以来,我院加大了对这方面知识的培训力度,举全院之力,先后到上级法院及兄弟法院观摩学习,掌握实际操作能力。九是审判综合管理系统已在全院广泛适用,初步构建了以法院内网为依托,以计算机技术运用为手段的网络办公、办案模式,院、庭长及法官个人对收结案数量、调撤数量等可以适时进行监控,使法官能够及时了解本人收结案、调撤、上诉等十几项指标,极大的提高了审判效率,对有效控制结案均衡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完善审判流程公开。一是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科技化建设。在立案大厅设立法律咨询、立案审查、材料收转、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窗口,悬挂了两幅藏汉双语立案须知等内容的提示牌,同时添置了两台电子触摸屏,当事人可以通过这套电子触摸系统,自助查询案件所在庭室、经办法官、办案进度等信息,还可以了解法院简介、部门设置、工作人员、立案指南、举证须知、开庭公告、风险提示、案件查询、法律链接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功能,成为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的重要载体,标志着我院的信息化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步。二是坚持以高科技打造“透明庭审”工程,在全州法院率先建成并投入使用一个高清科技数字法庭,共对建成后所受理的14件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实施同步录音录像,全面展示了案件审判过程,接受了社会公众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实现“每庭必录”。三是在全面完成2010年以来187件各类案件信息补录的基础上,对新受理的72件各类案件均实行了网上登记、网上移送、网上结案, 按时完成了上级法院布置的补录工作任务。四是大胆创新,勇于实践。虽然,我院刑事审判工作中的量刑规范化进步早,但今年以来,我院大胆创新,将15种罪名以外的各类刑事案件全部纳入量刑规范化系统,当庭向被告人及旁听人员说明人民法院的量刑经过,使被告人及其亲属口服心服。同时,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对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宣判后,主审法官就如何运用法律,在判决时考虑的情节等分别向当事人双方进行说明,消除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抵触情绪。五是进一步拓展开庭公告的公开渠道,对依法公开审理的各类案件,在张贴公告的前提下,在门户网予以公示,方便当事人查询。
四、狠抓执行信息公开。一是严格执行省法院《关于执行标准》的要求,对2011年以来的43件执行案件全部建立了“执行日志”,对执行过程中的通知、传票、财产申报、查封、扣押、交付、强制措施等各个环节进行详细记录。其中,补录31件,新录入12件。二是依托最高法院建立的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对2007年以来的96件执行案件的信息全部录入,并在立案大厅电子触摸屏中设置了执行信息查询平台,通过该平台,案件申请执行人可查询执行立案信息、执行人员信息、执行程序变更信息、执行期限信息、执行措施等执行信息,提升了司法效能,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三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精神,将袁强等自然人列为首批失信被执行人报送最高人民法院。该批名单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批准,已经被录入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网。五是为破解执行工作难题,加大执行工作的公信度和透明度,将人民陪审员制度引入执行程序,对一起执行案件,邀请人民陪审员到案件现场参与执行的全过程。执行过程中,人民陪审员以社会普通成员的身份零距离审视和评价法官在执行过程中执行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化解公众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误解。
五、强化裁判文书公开。按照省法院的规定,我院从今年6月1日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在公布时,我院严格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着力规范和加强裁判文书制作工作,要求每一位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努力做到论证要充分,说理要透彻,程序要合法,确保裁判文书质量过关。同时,遵循依法、及时、规范的原则,按照上级法院的规定,积极推动本院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共对23件符合公开条件的民商事、刑事、执行等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实行上网公开。通过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形成倒逼机制,增强法官责任意识,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确保法律的正确统一适用,进一步提升法院司法公开水平。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人民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是推进司法公正的有力举措,是提升司法公信的重大战略,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强大推手。但在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我院信息技术起步较晚,计算机和网络的普及率尚不是很高,广大干警们对于计算机的操作水平还普遍较低,特别是一些年龄偏大的法官、干警信息化的应用能力和三大平台建设的要求还存有不小的差距,这就导致了不愿意进行三大平台的建设。而我县地处牧区,对于普通牧民群众来说,这一矛盾就更加突出,因为一般民众的经济条件和受教育程度与法院干警相比还是悬殊不小的,他们对于计算机的应用水平和三大平台的认知程度与当前司法公开建设的阶段性要求还存在有明显的断层。所以说,法官、干警和民众信息化应用能力普遍较低的现状还是较大地阻碍了三大平台建设的迅速推进,也会较大地削减三大平台建设的预期效果。因此,需要组织有针对性的、系统性的培训工作,以切实提升法官、干警们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保证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于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等的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则宜贯彻不主动、不消极的“有求则应”的个别指导原则;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使人民法院三大平台建设家喻户晓。二是信息化建设是法院物质装备建设之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目前,上级法院投入资金为我院等基层法院购买微机、扫描仪、数码相机、打印机等,但在局域网建成后,对网络的维护以及易耗品等的开支,都需要基层法院在有限的经费中拿出钱来用于网络建设和维护,增加了经费的开支。建议在现有基础上提高转移支付资金额度和装备经费。三是法院信息化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并不能简单地以审判工作“网络化”作为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标准。而应根据法院工作特点,以法院审判管理、人事管理和物质装备管理在网络上的运行程度作为信息化建设的标准,作为法院办公现代化的衡量尺度,就需要专业人才的支持。故建议上级法院在基层法院尚未有能力自行解决网络管理人员的情况下,在各地区设专职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