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院长 赵永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积极应对各项办案任务和复杂的司法环境,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主线,在能动司法、创新机制、深化管理、提升能力等方面不断创造新业绩、新亮点,为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进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截止目前,共受理各类案件59件,审结59件,结案率为100%。
一、坚持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立院之本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一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件 12人,审结10 件12人,结案率100%。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把刑事案件证据关、事实关和适用法律关,率先在全州法院对8件应当适用量刑规范化的盗窃、故意伤害等案件实行了量刑规范系统,增强了量刑的公开性与透明度,使每一起案件得到了公平、公正的处理,服判率达100%。同时,注重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所受理的附带民事部分全部调解结案,既满足了当事人的诉求,又平息了社会矛盾。去年11月,我州连续发生多起自焚事件后,从维护我县稳定大局出发,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在通往宁木特乡沿路及阿赛公路设卡,实行24小时值班。全县开展反自焚专项斗争以来,我院迅速行动,立即制定了《河南县人民法院反自焚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组织干警学习了“两高一部”有关的司法解释,为依法审理自焚相关刑事案件,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调判结合化解民商事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4件,审结34件,结案率为100%,调解率达79.41%,调解率继续保持全州法院首列。依法保护妇女、老人、儿童合法权益,共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9件,经调解结案15件,占78.95 %。积极应对经济波动对司法审判的影响,妥善审理涉企、涉金融案件。共审结买卖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以及其他侵权案件13件,结案标的46万余元;审结金融借贷纠纷案件2件,涉案标的6.48万元。
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实现胜诉权益彰显法律权威
一年来,我院认真寻求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竭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受理执行案件15件,执结案件15 件。在执行中,自觉将树立和谐执行司法理念贯穿在执行工作全过程,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疏导教育,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和解执行的案件11件,执行标的57.59万元,执行标的额到位率87%。同时,加大对委托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对1件外省法院委托执行标的额25万元的案件给予了强有力的执行,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维护了高原法院良好的形象。继续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已连续三年被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并荣立集体三等功。
二、 始终坚持司法公正,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水平
一是严格开展“审判管理年”和“深化审判管理年”活动,重点抓好均衡结案、质效评估、审判监督等环节。从立案、审判到归档全程进行审限跟踪监控,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及时进行预警、督办,已连续多年未发生超审限案件,平均结案时间仅为25天,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负担。
二是强化审判质量管理,确保裁判公正。结合开展的“百万案件大评查”等活动,实行审判质效层层负责制,严把案件审核、签发关,坚持每月对已结案件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审判管理覆盖到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各方面和全过程。截止目前,当事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有2件,二审正在审理中,上诉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经上级法院案件质量抽查,我院审结的59件案件中,除2件为合格案件外,其他均达到了优秀,优秀率列全州之首。
三是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保证公正司法。我们始终秉持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的工作理念,自觉把审判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严格执行省法院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见》精神,加大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联系,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推进法院建设发展。在认真报告年度工作的同时,先后报告了量刑规范化实行等专项工作,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庭审1次。在此基础上,针对在审理各类案件时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条,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四是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既是“审判员”又是“监督员”作用,在县人大及社会各界支持下,我院重新选任了7名来自各乡村的基层干部、群众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和司法联络员,搭建起基层群众与法院沟通的桥梁。目前,人民陪审员先后6人(次)参与了庭审活动。
三、 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认真开展立案窗口建设,落实司法便民措施。通过司法联络员跑腿帮群众打官司等方式,方便群众诉讼。设立法律咨询、诉前调解“一站式”服务,一年共接受法律咨询37人次,诉前调解10件。积极推行巡回审判,加大巡回办案力度,把庭审开到百姓家,一年来共巡回开庭4场次。认真开展司法救助和执行救助工作,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赢了官司的人真正获得法律的支持。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0.75万元,启动执行救助基金0.5万元。
开展“访民情,促和谐”活动。结合开展的“抓工作作风、促工作落实”等活动,利用各乡村举办每年一度赛马会,群众较为集中之际,先后3次组织“双语”法官,深入全县各乡镇及帮扶村,与广大牧民群众进行座谈,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就地化解矛盾。共发出各种法制宣传单700余份,展出宣传栏6块,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30余人(次)。
拓展司法服务空间。积极选派“双语”法官深入联点帮扶村宣讲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藏区自焚事件真相实质及其危害等内容。同时,在全院党员与帮扶群众联户结对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为定点帮扶村争取了一项达41万元的有机畜牧业发展项目。截止目前,全体干警共累计捐助帮扶资金1万余元。走访慰问了驻军部队、贫困群众及老党员。
妥善化解涉诉信访。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信访工作与案件质量的结合文章,畅通信访渠道,适时启动纠错和追责机制。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2件次,赴省进京和越级涉诉信访为零。
四、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择优用人,向县委推荐提任,并经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了1名副院长和6名中层正职领导,切实将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干警选拔到领导岗位。目前中层干部平均年龄35岁,使院领导班子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更趋完善,中层干部全部配齐。
(二)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伍促审判。一年来,我院以宣传党的十八大和青海省第十二届党代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根据省、州法院及县政法委的统一安排,我院开展了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在活动中,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等,通过学习进一步打牢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基础,使干警从“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办”等方面,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精髓和要义。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建党91周年宣传教育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先后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党员公开承诺,使全院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增强,并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主题教育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大力开展岗位大练兵及“两评查”活动,增强依法办案能力。根据省、州法院的安排,我院认真开展以基础理论、职业技能、执法规范、为民服务等为重点,采取“法官教法官”、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多种形式,全员参与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在积极选送法官到上级法院参加各种业务培训达23人(次)的基础上,由参加培训的人员返岗后,及时为全体干警进行授课,在培训中,院领导带头讲解培训知识,达到了一人培训,全员受益的目的。截止目前,已举办民事讲座3期。开展院、庭长带头办案和发挥观摩庭的示范作用,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陪审员等观摩庭审,当场讲评,共举办示范庭2次,对15件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了评比。通过层层把关以及指导、评查的方法,使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法院依法履职。认真学习《关于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五个严禁”、州委“九不准”等,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同时,结合开展的反腐倡廉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使干警找得着榜样、看得见风险、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已连续多年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五、始终坚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法院以及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建筑面积达7140平方米的法院综合办公楼已经动工修建。同时,为各庭室局队更新了新的办公设备,提高了办案效率。在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干警,实行干警带薪休假,稳定了干警队伍,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坚持科学发展,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提升、亮点突出、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些年轻法官虽然理论基础较好,但对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对能力还不够强,尚不能在新形势新条件下挑大梁、担重担;少数干警创新创优意识不强,办案质量不高。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3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县委实施“三促进”决策部署,通过深化队伍建设和文化建设,推进法院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司法公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为加快推进“建设新河南,创造新生活,全面奔小康”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能动司法,依法妥善处理好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特别是要重点处理好征地拆迁、民间借贷、金融信贷等各方关注的涉法问题,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二是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坚持严格依法公正司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办案,贯彻落实新修订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尊重当事人的诉权和人格尊严,兼顾实体与程序、公正与效率。坚持惩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准确执行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大力加强民商、行政案件审理,着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是 围绕服务和改善民生,深化司法为民措施。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进一步扩大巡回审判、法治宣传范围,促进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完善弱势群体帮扶机制,规范诉讼费缓、减、免及司法救助金的发放,让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大化的利用。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的“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四是围绕以人为本原则,扎实推进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使其真正成为全院干警的共同信念和基本准则;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坚持从实际出发,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在全院掀起顾大局、爱岗位、学理论、精技能、强素质、比贡献的高潮;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甘当平民法官,建设作风优良的队伍;全面规范法官行为,对司法不廉和违法办案实行“零容忍”,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五是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县委的正确领导,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加强请示汇报,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报告工作。积极争取政府及其部门的支持配合,找准切入点,支持依法行政,服务全县大局。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对法院工作提出了以司法公开、公正、公信为核心的新部署新要求,为我们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团结带领全院干警,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尽责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新河南、创造新生活、全面奔小康提供更加有力、更加有效、更加充分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