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报道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4)
——2014年 月 日在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5-01-07 16:34:58 打印 字号: | |
  县人民法院院长 赵永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河南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河南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府、县政协有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以建设“平安河南、法治河南”为出发点,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我县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4件,审(执)结64件,结案率为100 %。

一、 坚持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审判工作第一要务。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加大刑事审判工作。2013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9件13人,审结9件13人。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刑事审判政策,严把刑事案件证据关、事实关和适用法律关,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一是率先在全州法院中通过采取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的方式,增强了量刑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对起诉至我院的15种犯罪案件,全部使用量刑规范化系统进行量刑后,宣判时详细向当事人及旁听人员说明量刑的方法及计算方式,增强了量刑的透明度,服判率达100%。二是坚持宽严相济政策,依法严惩抢劫、盗窃等犯罪,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件1人,对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缓刑3件5人。三是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落实刑事和解司法理念,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经调解,1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得到了化解。

调判结合化解民商事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在确保民商事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按照民诉法规定的对适宜调解的各类案件进行调解。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7件,已审结47件,审结率为100%。其中,经调解结案35件,调解率达74.46%。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我们把案结事了作为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最终目标,从立案到宣判前的各个环节全程强化调解工作。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当庭履行率分别比去年上升了0.05%和37%,各项指数列全州法院之首。

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实现胜诉权益彰显法律权威。一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8件,执结8件,执行标的423746.07元。在执行工作中,一是建立执行审查权和实施权分权运行、相互制衡工作机制,监控案件执行全过程,强化对执行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二是充分发挥释明作用,引导当事人理解和服从裁决,自觉履行义务,经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7件,自愿履行率达87.5%。三是为解决“执行难”,在全面落实执行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又从全县38个自然村聘请了38名执行联络员,使我院受理的各类案件从审理到执行均有群众参与,增强了法院的公信力。四是 用足用好强制措施。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继续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和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强化各类执行措施,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1名被执行人给予拘留、罚款。

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认真开展立案窗口建设,落实司法便民措施。通过司法联络员跑腿帮群众打官司等方式,方便群众诉讼。设立法律咨询、诉前调解“一站式”服务,一年共接受法律咨询380人次,诉前调解16件。积极推行巡回审判,加大巡回办案力度,把庭审开到百姓家,一年来共巡回开庭4场(次)。认真开展司法救助和执行救助工作,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赢了官司的人真正获得法律的支持。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13万元。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先后8次组织法官深入各乡村及校院,开展“送法进牧户、送法进校院”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种法制宣传单2500余份,展出宣传展板30块,举办法制讲座2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400余人(次),解决民间纠纷1件,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坚持把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审判水准作为立院之本。

审判管理是提升司法审判水准的有效途径。为此,一年来,我院向审判管理要质量、效率和效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一是严格执行省、州法院以及本院制定的《审判质效考评办法》,对全年已审执结的64件案件的质量及效率进行了逐案评查,并经上级法院抽查,除5件为合格案件外,其他均为优秀案件。在2013年度全州法院工作目标考核中,再次被评为第一名。二是开展案件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比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本院的人民陪审员等对1 件民间借贷案件的庭审活动进行了现场打分、庭后评分。评选出8份各类案件的裁判文书参加了全州法院法律文书评比活动。三是强化审限意识,做到均衡结案。从立案到审判、执行,均由立案庭全程监督,所审理的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四是推进司法公开。在新浪网开通了实名认证官方微博,并指定专人负责官方微博的日常维护,以加强法院与当事人、社会各界的互动交流。官方网站也在积极建设中。五是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参与司法、了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2013年,人民陪审员共参与了12件案件的审理,陪审率占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数的46.15%。在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民商事案件中,我院一改过去陪审员只陪审不陪调的格局,充分发挥陪审员的综合优势,从诉前到诉后,陪审员全程负责,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坚持把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作为立院之基。

面对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我院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能力,以此夯实发展基础。一是继续开展以基础理论、规范执法等为重点,采取“法官教法官”、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多种形式,全员参与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在积极选送法官到上级法院参加各种业务培训达24人(次)的基础上,由参加培训的人员返岗后,及时为全体干警进行授课,达到了一人培训,全员受益的目的。二是开展院、庭长带头办案和发挥观摩庭的示范作用,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现有的7名审判人员按上级法院的要求,担任主审,进行了庭审观摩,使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明显提高。三是结合开展的司法作风教育和“全省大发展、河南怎么办”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等,重温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以及《“五个严禁”规定》,从思想上引导广大干警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认清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四是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认真开展了以“维护稳定、反对分裂,深刻揭批达赖集团分裂势力本质”为主题的党组及党支部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全体党组成员及党员深查细摆了在同达赖集团分裂势力作斗争中保持思想坚定、态度坚决、旗帜鲜明,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了思想根源,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五是继续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院”的方针,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同审判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和同考核。在此基础上,为了确保司法廉洁、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在党委、人大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聘任了7名来自政法、纪检等岗位的同志担任我院廉政监督员,对我院在执行法律法规、遵守廉政制度和工作制度以及审判质量、审判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以此推进我院的工作作风建设和司法效能建设。六是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提升法官综合素质。坚持以文化品位提升精神和道德品位,采用办板报、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当地党委及上级法院组织的“我的中国梦”主体演讲以及“实现法官梦、青春在行动”主题交流会和摄影比赛等活动,在潜移默化中陶冶情操,提升修养。七是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抓好审判中心工作不动摇的前提下,按照党委的要求认真开展敏感时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24小时全天候上街值勤,设卡,检查过境车辆,排查重点防范人员,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在全县反自焚专项斗争表彰大会上,我院被授予先进集体,一位同志被授予先进个人称号。八是加大扶贫力度,转变观念,变“输血”为“造血”。结合开展的“一联三包”以及党政军企共建等活动,改变过去一味地用微薄捐款资助贫困群众生活的作法,从经费中挤出3万元,为定点帮扶村新成立的牧业合作社注入启动资金,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坚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帮助下,以加强基础建设为重点,克服建设资金困难,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法院物资装备得到明显加强,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建筑面积7140平方米、投资1810万元,审判区、办公区相对分离,以审判法庭为主,辅以相应的功能用房,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羁押室、调解室等一应俱全的审判综合业务用房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极大地改善了执法环境。

五、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保障依法履职尽责。

我们始终秉持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的工作理念,自觉把审判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严格执行省法院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见》精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联系,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推进法院建设发展。在认真报告年度工作的同时,先后报告了量刑规范化等专项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审理,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提升、亮点突出、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法院全体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警力短缺。近年来,虽然通过公务员招录,我院新增加了4名干警。但是,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员只有7人,仍无法摆脱“立审不分、审监不分”和“一人一庭”的困境。二是人才培养和储备后劲不足,紧缺计算机及文秘专业人才。三是司法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个别干警仍庸懒散漫,工作不推不动,学习消极应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且有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2014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启动各项改革措施的开局之年,是完成“十二五” 规划的关键一年。我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河南县经济建设和保障民生为重心,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六项措施,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坚决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四风”问题,继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要把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认真组织广大干警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潮,要把学习全会精神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对人民法院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起来,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要以司法办案为第一要务,进一步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审理民生案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法院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准确理解和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打防并举着力从源头上遏制、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加强行政审判,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推进解决执行难、涉诉信访化解难等突出问题;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健全执法办案考评机制,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

三要全力抓好队伍建设,切实维护廉洁司法形象。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坚守司法良知,严明政法纪律和审判纪律,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四要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切实保障司法监督权利。紧紧依靠县委领导、人大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继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全面推进信息化深度运行,敞开大门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2014年,是我国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尽责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新河南、创造新生活,全力维护好法治环境,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马明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