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的法官们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驱车七十多里深入我县柯生乡,对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2014年,原告王某某来我县务工期间,与被告迭某某相识,得知迭某某有一女待嫁,两人便商量结为儿女亲家。为了尽早让儿子完婚,王某某先后借给迭某某现金1.8万元,送彩礼4.6万元。然而,当王某某在其子与迭某某之女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将迭某某之女迎进家后不到二个小时,迭某某之女便离开了王某某家。为了寻找“儿媳妇”,王某某家人又花费了上万元,但始终未能找到。于是,王某某一纸诉状,将昔日的“亲家”诉至法院,要求迭某某偿还借款及彩礼,并赔偿因寻找其女的支出。
开庭当日,合议庭的法官获悉被告的岳父正在生病,需要身边有人照顾,无法到庭。而又了解到王某某远在我省西宁市的湟中县,家庭十分困难,往返一次的车费都是向亲戚借的。为了不让原告无功而返,增加诉累,合议庭人员当即决定赶到迭某某家中,在迭某某家中开庭。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从父母包办婚姻、不办理结婚登记危害性的角度,做了大量调解工作。
经过法官长达三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此案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便民服务表示由衷感谢,王某某紧紧握着法官的手说:“我原想还得跑一次,还为路费发愁,没想到你们牺牲自己午休的时间,就把我的事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