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与河南县农业银行紧密配合,顺利追回被执行人已转出的存款,使二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已圆满执结,得到当事人的好评。
2014年,完德公保在修建河南县游牧民定居点工程中,分别从王信、张春平经营的木材厂和铝合金门窗加工厂赊欠购买了两人8万余的木材和门窗。工程完工后,完德公保以工程亏本为由,迟迟不还欠款。为此,2014年11月,王信、张春平两人分别向我院起诉,要求完德公保偿还欠款。经法院主持调解,完德公保与王信、张春平分别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偿还两人欠款。但至最后一笔调解协议到期后,完德公保筹资不利,仍无法还债,王信、张春平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立即向完德公保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完德公保及时履行义务。然而,完德公保却前往河南县农业银行,将自己名下的10万余元存款转到甘肃省玛曲县他人名下,以此逃避执行。我院执行人员得知后,立即启动联动机制,与银行工作人员一道,连夜驱车赶往玛曲县,在对方银行的大力协助下,追回了被转出的存款。
当王信、张春平从执行人员手中接过追回的8万余元欠款后,激动地说:“谢谢法院工作人员,原想这钱再也追不回来了,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把我们的血汗钱要回来了”。受到法院训诫的完德公保也惭愧地说:“我原认为把存款转到外省,法院就没有办法了。实在没想到,法院联动机制的威力这么大,今后我一定做个有诚信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