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进审判管理方式,发挥院领导办案的指导示范作用。今年以来,我院把领导班子坐庭办案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院长、副院长“身先士卒、带头办案”,实现“法官”角色回归。截止目前,院领导担任主审或者参与审理了32件各类案件,占全院审结数的48.5%,在全院起到了较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过去,优秀法官走上领导岗位后,因行政事务缠身,脱离审判岗位,而把主要精力用在案件审批上,一方面难以发挥优秀法官的作用,造成审判资源的浪费,而且违反审判工作规律,违反诉讼活动的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同时也影响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此,我院顺应当前司法改革的新要求,改变院领导长期只听取案件汇报,管理、研究案件脱离审判岗位的现状,及时制定院领导带头办案的规定,从而使院领导办案形成了常态化、制度化。
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精神,不仅回归了法院领导作为“精英法官”的身份,而且也带动了全院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同时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