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县法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和上级法院指导下,认真贯彻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狠抓执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加强信息化深度应用,努力提升队伍素质和司法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21件,审执结11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68.06%和61.97 % ,结案率95.04%,法定审限内结案100%,开庭审理率100%。继续保持收结案良性均衡循环。
一、牢记公正司法职业使命,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以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为已任,增强群众安全感。受理刑事案件17件,同比上升70%,审结17件,判处被告人22人,结案率100%。重点打击危险驾驶犯罪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以及盗窃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依法审结抢劫、盗窃、危险驾驶犯罪等案件15件20人;不断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审理了我县多松乡拉让村原村委主任尕藏旦增等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6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缓刑及免于刑事处罚14人。
妥善处理民事纠纷。积极化解各类民事纠纷,调节社会经济关系,保护各类平等主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受理民商事案件76件,结案69件,结案率为92%,诉讼标的达711.70万元。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将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庭外和解四种方式有机结合,贯穿到诉讼的每个阶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经调解结案36件,调解率为52.17% 。
二、践行为民宗旨,回应群众关切
着力解决“立案难”。从去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以来,我院在优化立案流程,简化立案手续上下工夫,及时制作了《立案登记册》、《一次性告知书》等法律文书,使我院立案审查平稳过渡到立案登记制,对一般案件,做到了当日立案、当日移送、当场确定开庭日期的一站式服务,当日立案率达90%以上,列全州法院首位。同时,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制度和院长接待日制度建设,认真从情、理、法等方面做好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57人次,减免缓诉讼费0.37万元。
切实解决“诉讼难”。积极探索民事速裁方式和刑事简易程序。结合牧区特点,成立了由人民陪审员参加的速裁室,运行以来,共调解各类纠纷案件36件,平均减少诉讼时间80%,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对6件被告人认罪的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使办案周期从过去的20天缩短到15天,提高了办案效率。保障当事人适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诉讼的权利,对不通晓汉语当事人的案件,全部适用藏语审理或者提供翻译。同时,用藏文制作了6份裁判文书,保障了少数民族的权利。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努力,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重新调整了巡回审判的重点,组支“双语”法官深入牧户家中,解决纠纷。全年共派出25人(次)前往柯生、甘肃临夏等地巡回办案5件,从而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 最后一公里”,使法院工作更加接地气。
努力解决“执行难”。以强有力的执行工作树立法律权威。受理执行案件29件,结案29件,结案率为100%,执行总标的额为94.58万元。执行到位金额为75.77万元,执行到位率81%,其中,终结本次执行程序6件,标的额18.81万元,终结执行2件,自动履行19件,标的额6.48万元。
三、强化审判管理,保障公正司法
完善案件质效监管体系。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和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案件源头治理,减少质量瑕疵,避免错案发生,认真开展网上庭审自查活动,共对已审执结的115件案件的质量进行了自查。所审执结的各类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结案,件件案件做到了诉讼文书齐全,案卷装订整洁,无违犯程序法或者违犯实体法的案件。
坚持审判执行全程公开。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严格落实卷宗同步数字化工作,强化网上办案、网上办公应用,深入推进庭审过程公开,所有案件实现“三同步”,即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并以视频、图文微博、微信等方式直播了16件依法应公开审判的案件,关注量达8万余人。积极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对依法应公开的79件案件的法律文书,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公开率达100%。加强公众开放活动。共邀请在校学生及社会各界60人(次)来我院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参观法院建设,旁听庭审过程。先后两次以立案登记制改革和法院体制改革为题举办了新闻发布会,提升了法院公信力,推动了“阳光司法”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和陪审效果。全年适用普通程序审结的48件案件,均邀请陪审员参与审理,陪审率达100%,有效地提高了庭审过程的透明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及“两微”,宣传法院正能量。共编写法院情况反映85期,被《中国法院网》等网络媒体采用141篇,在新浪、人民及腾讯微博中,原创和转发微博4820条,受访人数达5000余人,新浪微博综合指数排名列全省司法系统第五名,增进了社会与法院的互信和了解。
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15年所确定的年度司法改革任务全部完成。建立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按照《青海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人员分类定岗指导意见》精神,将本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内的21名工作人员分别按编制总数的28.57%、47.62%、14.19%的比例制确定法官员额8名,司法辅助人员10名,司法行政人员3名。目前,首批入额的6名法官已经被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定公布。在此基础上,完成了3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的考核任命工作,现已上报上级法院审批。改进审判管理方式,发挥院领导办案的指导示范作用。把领导班子坐庭办案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身先士卒、带头办案”,实现“法官”角色回归。一年来,院领导办案44 件,占所办案件的40.87%。积极探索流动审判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我院制定的巡回审判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法院批准,确定我院为全省法院唯一的巡回审判改革试点单位,目前该项改革正在抓紧实施。
四、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能力。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坚持问题导向,为党员干警讲授党课,通过实地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一对一谈话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多方征求意见,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领导干部真查真看真改。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固定学习日”等制度,教育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继续强化岗位练兵,积极参与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双语”培训25人次,先后5次邀请网络技术人员作信息化讲座,提高全体干警现代信息技术运用能力。组织干警参加调研和学术征文活动,向上级法院报送6篇案件分析报告,3篇论文。
加强廉政建设,铸造公正廉洁职业品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责任制,扎实开展廉洁司法主题教育活动,召开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总结暨2015年工作安排会议,制定完善了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等,划分办案权限,强化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使我院从审判纪律到行政管理,形成了一整套切合实际的规章制度,杜绝了权责不分、公车私用、违规开支等现象的发生。一年来,全院干警中未出现违纪行为,继续保持“零违纪”。
深化法院精神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与联点单位认真开展 “共庆党的生日、点赞幸福生活”等活动,选派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双语中层干部驻村担任第一书记,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和维稳工作,组织广大党员干警进村入户走访慰问,开展帮扶活动和义务劳动,先后捐资6万余元,为贫困群众解决了住房和生活困难等问题。发挥法院法制宣传职能,全年共组织17人(次)深入校园和走上街头开展“送法进校园”及“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有效提高了群众的学法、守法意识。
自觉接受领导、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案件、重要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畅通监督渠道,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余人次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向县人大专题汇报三大平台建设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做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共办复代表提案1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在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审判工作中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干警超负荷工作状态未得到改善;执行工作仍有很大提升空间;极少数干警遵纪守法意识不强,缺乏敢于担当精神;审判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建设资金缺口大等。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县法院工作总的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职责,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目标,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司法改革创新和法官队伍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抓好执法办案,在服务大局中有新作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县委的绝对领导之下,立足全局,强化责任,全力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等涉及民生的重大工作。始终坚持公平正义,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尤其要打击多发性犯罪;要进一步落实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是进一步落实便民措施,在为民司法中有新举措。以破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适应牧区实际的巡回审判机制,在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站,流动审理各类案件,真正让群众足不出村就能打得上“官司”,把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的家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规范执行行为,用足执行手段,确保有履行能力的案件执行到位,尽最大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在公正司法中有新成效。继续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机制改革,严格依法审查、运用证据,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健全错案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在公信司法上有新进展。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在学习教育活动中,结合党建工作和扶贫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改进司法作风,狠抓司法廉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五是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在司法监督上有新加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构建全方位的监督制约体系,把审判权、执行权牢牢地关进制度的笼子。建立司法公开常态化机制,推行庭审网络直播,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参审范围,提高参审率,实现人民陪审员代表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
各位代表,构建法治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既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也是广大法官的崇高使命。我们决心在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的支持下,按照本次大会的要求,以坚定的气度,坚强的决心,坚韧的毅力,振奋精神,埋头苦干,为建设“五个河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