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法院与河南县司法局联合在我院设立法律援助站,为当事人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援助站的设立,填补了牧区法院无法律援助律师的空白,也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具体深化,是将援、调、诉和法律宣传四结合的有益尝试,对于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法律援助的对象主要是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过去由于种种原因,法律援助工作一般在大中城市开展,牧区法院由于司法资源短缺,导致当事人打官司难或者由法官扮演律师角色,影响了法治的推进。此次在我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是服务牧区群众,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受惠面。它将实现人民群众由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到就近得到法律援助的转变,实现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统一,落实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推进法律服务设施便利化,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的温暖,同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我院副院长红卓玛、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为我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至此,我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