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下午,河南县人民法院党支部以“学习准则,做合格党员”为主题,召开组织生活会。会议由院支部书记红卓玛同志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院支部以及各党员围绕自身存在的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了理论学习整体意识不够强、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创新意识不够、制度落实力以及执行力不够等问题,并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二是宗旨意识有所减弱;三是党性修养有所懈怠、敢于担当精神有所欠缺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支部和各党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向: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增强理想信念;二是加强教育工作、提高宗旨意识;三是加强思想改造、提高党性修养;四是增强创新意识、提高敢于担当精神。
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永山及各党组成员也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组织生活会。在会议结束时,赵永山同志就今后支部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说,支部要严格落实周三学习日制度,作为法院党员要补齐短板,向先进人物学习,为法院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通过此次召开此次组织生活会,全院党员看到了自身不足,一致表示不会将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养。
报:省法院、州法院、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
县政法委、县宣传部、县创建办、县治县办、县三基办公室;
送: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本院领导(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