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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诉前调解开门红
  发布时间:2017-04-06 15:52:15 打印 字号: | |
  为落实调解优先原则,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前移矛盾纠纷化解阵地。认真回应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于加强矛盾纠纷化解于基层的呼声。县法院主动作为积极行动,制定了《河南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制度》,聘请有威望、懂习惯、善调解的群众作为我院特邀调解员,在立案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诉前调解,迈开了将矛盾化解于诉讼之前工作。主要做法是立案庭干警在接到当事人诉状后,根据案件繁简情况征求当事人意见,并签署《诉前调解申请书》,送达《诉前调解告知书》,先进行登记,但暂缓立案,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立案法官现场进行指导,确保调解不违背法律规定。一周内成功调解2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件离婚纠纷案件、1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对1件分家析产纠纷案件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当庭履行义务。

这是河南县人民法院干警在全面学习“条例、准则”后,积极探索新方法,努力提高为群众排忧解难,增强为人民服务意识的具体体现。通过调解,宣传了法律知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同时减轻了“诉累”,使当事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了期盼。
责任编辑:拉毛才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