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县人民法院“高原意志”执行攻坚活动在烈日酷暑下持续发力,再次向拒不执行法院裁决的被执行人发起“围追堵截”。
七月的大地,热浪滚滚,酷署难耐。然而,我院执行法官克服高原与内地因海拨、气温的差异而造成的醉氧,远赴浙江、四川等地对三宗案件开展集中统一执行。
2016年1月,被执行人芦某某以赊款的方式购买申请人余某某、王某某的冬虫夏草后,就下落不明。经我院缺席判决,芦某某偿还购买冬虫夏草款81600元。判决生效后,芦某某仍不出现,为此,余某某、王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我院受理后,经多方打听芦某某居住在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周西社区,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得到及时实现,执行人员立即携案前往千里之外的芦某某家中,面对突然出现在自己眼前的执行法官,芦某某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说,原想自己跑到浙江,青海的法官就拿他没有办法了,没想到你们这么执着。当即表示愿以在我县经营的电器铺中的财产抵债。随后,我院执行人员又马不停蹄赶往四川省南部县和遂宁市,对两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给予了强制执行和“四查”。
执行人员返回单位后,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公安局、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及时将芦某某经营的电器铺中的冰箱等财产移交给余某某、王某某。
三宗案件的顺利执行,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同时展现了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形象。不但获得了当事人的称赞,而且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维护了司法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