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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县法院干警被授予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
“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作者:郑晓旻  发布时间:2017-09-06 16:28:28 打印 字号: | |
  9月5日,河南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表彰会在县政府六楼会议室召开,我院干警郑晓旻被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民族团结进步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各民族人民的利益所在,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的前提。为此,我院将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并根据全县工作重点,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始终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人人讲团结,事事讲团结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拉毛才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