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法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县法院认真贯彻省、州、县委政法委的一系列工作要求,举全院之力,全面铺开轻刑快审工作,形成了由主管审判的副院长亲自抓、审判庭长具体抓的工作新格局。
4月24日上午,县法院对被告人王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启用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由于庭审准备充分,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仅用几分钟时间摘要宣读了起诉书,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简要出示了指控证据,被告人当庭认罪,法官也当庭进行宣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此案从警方破案到法院宣判历时仅一个月。
“庭审快速审结”即是‘轻刑快审工作机制的一部分,是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减轻了诉累,提升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