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河南县人民法院仁青措法官一行三人来到位于河南县幸福小区的一处住宅,审理关于才某诉多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原来,该起案件的被告多某因意外事件导致瘫痪在床、行动不便。担任本案审判工作的主审法官了解到被告的实际情况,结合案件实际,本着司法为民、诉讼便民的办案方针,积极与原、被告协商,最终决定将法庭送至被告的病榻之前。
2018年6月27日多某向才某借款30000元做为周转,多某并写下保证书,保证于2019年6月15日前偿还借款30000元,若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该借款,多某将承担一切后果。但到偿还时间时,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还款。
综合原、被告的当庭陈述及举证情况,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从法律角度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分析,承办法官又就多某瘫痪在床现实情况对原告进行了重点阐述。
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初步达成了调解意向,原、被告对承办法官的工作表示感谢的同时,也对法院便民、高效的司法工作表示了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