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早已成为公众的共识,但还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漠视交通法规,在公共道路上醉酒驾驶,试探触碰法律底线,终将得到法律的惩处。
近期,河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两起危险驾驶罪,二被告人具有共同的犯罪特征,其中一起案件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刮撞,另一起案件是被告人与其朋友用餐饮酒后,送朋友途中与公路隔离带发生碰撞,造成被害人致轻伤,被害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当承办法官了解到致轻伤的被害人在庭前未得到经济赔偿的情况,为化解被害人的心结,立即联系被害人,但由于被害人在异地且不会使用移动微法院平台,故承办法官利用微信在线上进行了调解,当庭履行赔偿款人民币3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降低了诉讼成本,又加快了办案节奏。
虽然看似两起简单的醉酒危险驾驶行为,但教训是发人深省的,两名被告人被法院当庭作出拘役4个月、3个月,并处罚金各1000元的判决。
法官提醒:法律是无情的。无论是广大的人民群众,还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只要触犯法律,不仅给社会、家庭、个人造成严重危害,还将面临法律、纪律的严厉惩处。一定要引以为鉴,保持清醒的头脑,严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行为底线,养成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的良好习惯,坚决防止发生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